根据校发[2024]101号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,数学科学学院学位分委会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,同意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名。现予以公示:
萨和雅(数学科学学院,条件都满足)
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05日至12月07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数学科学学院反映。
电话: 0471-4392481
手机:18686072697
数学科学学院
2024年12月05日
根据校发[2024]101号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,数学科学学院学位分委会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,同意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名。现予以公示:
萨和雅(数学科学学院,条件都满足)
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05日至12月07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数学科学学院反映。
电话: 0471-4392481
手机:18686072697
数学科学学院
2024年12月05日